個人要從美國購買健康食品或維他命,有何限制及規定?
從美國購買健康食品或維他命並寄回台灣,雖屬個人自用,但依據台灣相關法規仍有明確限制與申報程序。為避免被退運、課稅或違法,個人購買時應了解以下規定與風險
一、健康食品與維他命定義與管理
根據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》,健康食品(如膠囊、錠劑、粉末狀保健食品)屬於特殊用途食品,受台灣**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(TFDA)**管制。維他命、礦物質補充劑亦列屬此範疇,若含中藥、激素、未經核准成分,更可能列為藥品或管制品。
二、進口方式與數量限制
以個人名義從美國進口健康食品,需符合「個人自用、非販售」原則,海關與TFDA會依據進口數量、種類、包裝及成分進行判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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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議一次最多6瓶以內、總重不得超過12公斤。超過此量,海關將視為商業用途,需具備進口許可與產品審查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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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屬於需核准之特殊用途食品或含藥性成分,未申請許可不得進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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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自國外郵寄的個人自用錠狀、膠囊狀食品係以每項食品1,200粒內由本局依權責放行。逾1,200粒或本局於食品本質認定上有疑慮者,則須至衛生署申辦樣品輸入手續。
2.有關口服維生素之藥品,最高核可量為 12 瓶,總數不超過1,200 粒。
三、申報與課稅規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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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確申報內容與金額:寄送或購買時,應在發票與報關文件中如實填寫品名、劑型、成分與價格。低報或虛報可能被海關沒收或開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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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費:如超過免稅額(NT$2,000),需繳納關稅與營業稅(5%),保健食品類貨品的稅率依歸類不同約為0~10%。
四、禁限成分與風險
部分在美國合法銷售的保健食品,可能含有台灣禁用成分(如DHEA、褪黑激素Melatonin、高濃度咖啡因、麻黃素、未核准中藥成分等)。這類成分在台灣屬管制藥品或處方藥,無論自用與否皆禁止進口,一旦被查獲將遭海關沒收,甚至移送偵辦。
五、處理程序與建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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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收到郵局報關通知,應委託報關行協助填寫報關資料,並提供發票與產品說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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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不確定產品成分是否合法,可事先洽詢TFDA或委託有經驗的國際物流公司如「宸弘全球聯運」協助查詢與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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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議選擇知名品牌、標示完整、成分清晰的產品,避免因標示不明或疑似違規被扣關。